群情要講法理
有兩件事,值得思考,有必要討論。
事情一,放學后,幼兒老師送學生回家。一學生的奶奶不在家。老師把該生送至家中,返回車上繼續送別的學生。不幸的是,該生在尋找奶奶時掉水里淹死了。
事情二,妻子在醫院生下一男孩。丈夫高興,跑去商店買喜糖;奶奶高興,到相鄰病房跟“病友”、“侍友”說喜訊;妻子產后疲弱,不由已的睡著了。新生兒睡在母親身邊被被子捂死了。
不幸發生后,兩家人,及兩家親友,還有一些熱心的民眾,分別到幼兒園、醫院“鬧”了。致使縣、鎮兩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及時介入,追究學校、醫院有關領導及相關人員的責任,落實賠償金,責令停辦、停業整頓,組織轄區內的排查等等。
人命大如天,對孩子更應倍加關注。設身處地,將心比心,兩家人的悲痛,親友及眾人的同情,都在情理之中。政府部門的及時介入,追查原因,作出處理,以警示其他和以后,也非常必要。但在事后,我們的家長及聞知此事及此類事的社會大眾,也應冷靜、客觀地對責任的分割,對在情緒失控時的聚眾堵門、砸窗毀物、甚至打人等的行為,做深刻的反省和分析。就上述兩件事情來說,以在下之見,學校、醫院,教師、醫生,雖都有責任,但比較而言,家長的責任應是更大。教師應把孩子交到家長手里,但學校放學的時間是固定的,家長也是知道的,按說,到時間,你家長就該在約定的地點等候,不該丟下孩子不接去干別的事。假如你家長因事耽誤了一時回不來,送的教師難道就得等下去不成?那還在車上急著要回家的孩子怎么辦?醫院、護士確有向陪護人員交代防捂等的必要,但你幾個成年人,奶奶還是過來人,難道就不知道對新生兒必須有人在旁看護以防不測的道理?
時至今日,社會上仍存在一種傾向,一旦某個人與某集體發生糾紛,民眾輿情就一邊倒的站在了某個人的一邊。不問原因,不究責任,甚至不問正誤,一刀切的都是集體無理;接著多是不顧及法理的聚眾起鬧,干出一些非理性乃至非法的事。當然,形成這種傾向的原因很多很深很雜,但無論怎樣,有一點必須把握,那就是無論是個體還是集體,是官還是民,一有矛盾發生,首先都得找出原因,分清責任,再依法辦理;在法律還未涉及到的情況下,就得講理、講公理。蠻不講理,無理取鬧,必將產生惡劣的影響,致使社會亂套。
我們曾有過不顧群情民生的時候,也有過不問法律公理的時候。實踐證明,無論處在哪種“時候”,都只能使社會混亂,民眾遭殃。只有把關注群情民生和講究法律公理有機結合起來,群情尊重法理,法理關注民生,社會才能健康有序的發展,依法治理下的以人為本才能得以真正的體現。
時間:2025-10-19 作者:校園文學網 來源:校園文學網 關注:
隨筆推薦
- 帶著腳鐐跳舞
- 企業家大多“天使化”了,平日落個財大氣粗的模樣,一身“膘肉”。
- 10-19
- 90后努力的人越走越快
- 我們作為90后的這批人,在飽受爭議中成長起來,我們好像都在急,特別的著急,急著找男朋友急著找女朋友,急著要買車要買房
- 10-19
- 莫欺少年窮
- 好久不寫文章,不管怎樣,只是抒發一下感情——對事不對人。
- 10-17
- 改變自己還是改變世界
- 拜讀了柏楊先生《丑陋的中國人》一書后,頗有感觸,我倒不是贊成柏楊先生的所有觀點,如關于漢字拼音化以及中國應該照搬西方,因為西方
- 10-17